关于涉及线上培训的网站审核要求


 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,“校外培训”纳入ICP备案前置审批项。工信部已在备案系统基础代码中增加“校外培训”前置审批项目。

  用户网站备案(包括新增备案、备案变更),如有涉及教育、培训等关键词的,请勾选“校外培训”前置审批项目,并上传教育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方可受理提交管局。注意:审批文件内容须为“校外培训线上服务”相关的,不得用其他无关资质文件来蒙混过关。

 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(如教育局)、中小学校、高等院校,不受此影响,只要有相关事业法人证书可正常审核。

  如单位名称或经营范围中涉及了教育类关键词,但实际不涉及校外培训的(具体参见《意见》),请先咨询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,确认不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文件后,可在递交备案信息时在备注中写明不涉及校外培训,并上传情况说明(情况说明里面要写清楚咨询的的哪个部门、咨询的时间、部门电话、主管部门的答复内容、网站具体用途等)加盖公章与网站真实性核验单一起上传。



北京市不涉及教育承诺模板.docx